兰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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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兰州海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兰州海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兰州海关监管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0〕92号)等规定,兰州海关所属2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毕业证所标注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兰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相关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3年7月31日。有关学历、专业资质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兰州海关负责解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未达到所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兰州海关网站(http://lanzhou.customs.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兰州海关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00至7月26日(星期三)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兰州海关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7月27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建议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名参加省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查、修改。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报名期间开通考区选择,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考区就近参加考试。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于10月上旬,在兰州海关网站公布,按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兰州海关划定最低分数线,并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兰州海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身份有效证件。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备案证明。

     (三)职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以及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五)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在兰州海关网站公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专业能力测试

     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由兰州海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方式为现场专业理论小测试和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兰州海关网站另行通知,考试次日在兰州海关网站公布测试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兰州海关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面试内容: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照换算为百分制的笔试成绩?40%%u4E13业能力测试成绩?30%之和)高分到低分及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四)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岗位综合成绩=换算为百分制的笔试成绩?50%%u9762试成绩?50%

     (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换算为百分制的笔试成绩?40%%u4E13业能力测试成绩?30%%u9762试成绩?30%)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兰州海关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兰州海关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兰州海关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兰州海关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延伸考察。

     应聘人员经历无法考察核实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十、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招聘人选,在兰州海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且经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招聘的,由兰州海关所属各事业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被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兰州海关人员招录诚信档案备查。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兰州海关组织实施,笔试工作委托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实施,由兰州海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监督及举报受理。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落实回避规定。应试者凡与兰州海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存在直系亲属等回避情形的,报名时应主动回避或向兰州海关咨询。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试者隐瞒应当回避情形未回避者,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五)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本公告由兰州海关负责解释。在兰州海关网站和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发布。

  兰州海关网址:http://lanzhou.customs.gov.cn

     兰州海关报名咨询电话:18153630587、18153630167、0931-7705111 0931-7705021

  兰州海关监督电话:0931-7705129 7705103

     网报技术咨询: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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